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

讓座

    前陣子有個讓座的話題鬧得沸沸揚揚的:有一個小學生被一個年長的人要求讓座,憤而大聲開罵起來。
    『讓座』的『讓』應該是自願的,如果非自願,而且是被逼迫繳出自己已擁有的權利,那就是『奪取』,我想這才是那個小學生覺得不平的地方。
    通常當我們會心甘情願去『讓』的時候,其實是一種『體諒』,覺得老人可能比較站不穩,所以讓;殘障者行動比較困難,所以讓;孕婦挺著大肚子不適合久站,所以讓。『體諒的心』如果硬是被『道德』上的『應該』來規定的話,那就會產生衝突了!
    關於『讓座』,我來分享一個很溫馨的親身經歷:一天,在建成分館講完故事,和同事一起搭捷運,坐在長排的椅子上聊著,有一位白髮蒼蒼的老人上車了,剛好同事旁邊位子空了出來,所以我們示意他過來坐,過了約莫兩站,對面的博愛座也空出來,老人起身要去換坐博愛座,同事說:「坐這裡也一樣啊!」老人說:「平常都是別人讓我座位,我也要讓座給別人。」於是,他到對面去坐博愛座,把自己的位子讓給一般的人,這讓我們好感動啊!原來老人也可讓座給別人,如此一來,『讓座』就不只是單方面的放棄權利,而是相互體諒的溫馨。我想,這才是『讓』的理想境界吧!



2 則留言:

  1. 所以發自內心的讓,才是最溫暖的行為。

    回覆刪除
    回覆
    1. 需要自願,完全不受逼迫,才會有真心。

      刪除